广州租车行业评论

汽车租赁时应严审租车人资格

本报讯 (记者 杨海虹 通讯员 黄阳阳)近年来,汽车租赁业务发展迅速,通过租赁骗车的犯罪行为也日益增多。日前,犯罪嫌疑人刘某在柳市镇因涉嫌诈骗罪被抓获,其作案手段竟是用假身份证去租赁公司租豪车,然后转手将豪车抵押到典当行,套取现金12万元。


今年6月份,无业游民刘某找到郑某、彭某等人,利用伪造的身份证和驾驶证,交好押金后从租赁公司租走了一辆宝马3系轿车。租期到时,租赁公司发现刘某仍未还车,打他手机也停机了,随即报警。


警方根据线索查找车辆,发现该车在我市一家典当行内。典当行工作人员介绍,“车主”办理典当业务时,提供了身份证、车辆行驶证及车辆登记证书等,将这辆宝马3系轿车以12万元的价格抵押给了他们。




然而,民警在调查中发现,犯罪嫌疑人刘某利用真实的车辆信息伪造了配套的证件,而典当行没有认真核实车主信息,误以为车辆的各项手续齐全,也在不知不觉的情况下成为受害者。目前,刘某因涉嫌诈骗罪被警方刑事拘留,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。


在此,警方提醒,汽车租赁时一定要严格审查租车人的资格,切忌只审查身份证件,不审查财产状况。典当行在办理抵押贷款过程中,当事人要对车辆等抵押物进行认真审查。涉及到车辆等贵重物品的抵押时,一定要到交警部门核实车辆证件信息等。另外,应该向抵押人索要尽可能多的票据,比如购买车子的原始发票、购买保险的凭证等等,切勿心存侥幸。


来源:乐清日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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